VSport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:日前,省教育厅、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《陕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《办法》指出,县级人民政府是公办学校集中用餐责任主体,负责投资建设、改造学生食堂,按比例足额配齐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工资及福利,保障水电气暖等能源供应和食堂设施设备补充VSport,统筹安排日常运行经费。
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自主经营食堂(伙房)供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;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主经营食堂聘用人员待遇开支,原则上纳入同级财政保障。
学校食堂应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(非必需不单独设置教师食堂)。未建设食堂或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,应不断改善供餐条件,逐步解决就餐需求;确不具备食堂设置条件的,可依托邻近学校食堂配餐或者遴选有资质的企业(单位)供餐;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(教学点),不具备食堂供餐和配餐条件的,在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前提下,可实行学校伙房供餐或家庭(个人)托餐。
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,结合实际选择包餐制或选餐制供餐;伙房、托餐家庭(个人)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。
学校应严格控制保健食品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,避免提供高盐、高油、高糖食品,严禁“预制菜”、临期食品进校园,不得制售采用浓浆、浓缩汁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VSport。
全省将建立资金管理使用负面清单,各学校不得设立“小金库”、公款私存,严禁虚报冒领、违规挪用、克扣截留、贪污侵占膳食经费,不得转嫁建设、修缮等费用VSport,严禁挤占食堂资金,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、津补贴、午托午管费等与餐饮服务无关支出。有关部门要严格执纪执法,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,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共同推进学校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建设,加强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监管。鼓励整合现有资源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、膳食经费等全流程一体化监管平台。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,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(记者 郭妍)